# 1061205B 已截止

107年度公園、景觀興闢暨設施增建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公告日:106/12/19 截止日:107/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2601/農經課2384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2601/農經課2384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設計之工程全數完竣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4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景觀公司等相關行業。 (二) 應附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納稅證明。 3. 標單兼切結書。 4.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5. 有效公會會員證。 6.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工程預算為新臺幣50,000,000元,建造費用8%) 四.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付款。 五.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送3樓秘書室。 六.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七.本案聯絡人:陳漢豪;電話:03-4572105分機23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2601/農經課2384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2601/農經課2384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設計之工程全數完竣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4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景觀公司等相關行業。 (二) 應附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納稅證明。 3. 標單兼切結書。 4.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5. 有效公會會員證。 6.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工程預算為新臺幣50,000,000元,建造費用8%) 四.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付款。 五.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送3樓秘書室。 六.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七.本案聯絡人:陳漢豪;電話:03-4572105分機23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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