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
預計金額新台幣126,52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資格文件:
3-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備以下文件:
(1)主管機關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2)技師証書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2.技師事務所需備以下文件:
(1)有效期限內執業執照影本(由主管機關核發之「執業執照」,科別:土木)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影本(由技師公會核發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3.建築師事務所需備以下文件:
(1)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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