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9 已決標公告

105學年度八年級戶外教育活動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禧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8,850
原始預算
$ 1,948,850
底價金額
$ 1,948,8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4223214#511
機關代碼 3.80.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4223214#511
傳真號碼 (03)42261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48,8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08: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二樓校長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9月29日期限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J902011旅行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 (二) 廠商信用證明: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查帳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三)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限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者)。 (四) 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五) 廠商提供承做過公家機關校外教學或戶外教育活動等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4223214#511
機關代碼
3.80.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4223214#511
傳真號碼
(03)422619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48,8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08: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二樓校長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9月29日期限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J902011旅行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 (二) 廠商信用證明: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查帳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三)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限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者)。 (四) 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五) 廠商提供承做過公家機關校外教學或戶外教育活動等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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