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得標廠商履約績效優良,由本校召開採驗收檢討會,評定為優良廠商,依109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八七巷十八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登記營業項目「食品製造業」或有餐盒食品、即食餐食製造業或與履約標的相關之行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文件。
(2)信用證明文件。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章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
衛生優良者,最近一期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預算金額:新台幣393萬3,000元整(固定價格45元給付x預估供餐人數460X供餐天數190)
複數決標:2家為上限
採固定費用:每餐45元/每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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