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於109、110年(兩年)以原單價、原條件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74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訓輔大樓二樓會議室(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執照影本(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填妥、用印)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須填妥、用印)
(5)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案評選時間為108年6月18日(二)上午9時30分於本校訓輔大樓2樓會議室。
(3)本案預算金額為估算:每生新台幣2,200元整,共計850人,合計金額為新臺幣壹佰捌拾柒萬元整,另本案含有後續擴充:得於109、110年(兩年)以原單價、原條件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74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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