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抬頭請寫: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履約期限
108年3月06日(三)至08日(五)為主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執照影本(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2) 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 服務企劃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肆佰肆拾伍萬肆仟柒佰伍拾元整。(每人費用新臺幣5,150元整乘上預估人數865人)
3、履約地點以「南部行程」(雲林、嘉義、台南、高雄)為主,餘詳招標文件。
4、履約期限:108年3月06日(三)至08日(五)為主,108年2月25日(三)至27日(五)為輔,共計三天兩夜。
5、本案評選時間地點為107年11月28日下午2時整於本校訓輔大樓二樓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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