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 已截止

110學年度學生通學交通車租賃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公告日:110/09/17 截止日:110/10/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46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10/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0.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悠蘭多又
聯絡電話 (03)3825585#511
機關代碼 3.80.5.15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聯絡人 悠蘭多又
聯絡電話 (03)3825585#511
傳真號碼 (03)382558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5,4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7
原公告日 110/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1 10: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租賃車公司以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查合格通過之乙類中型巴士,擔任學生交通車,各交通車車齡須為行車執照原始發照日期起算至履約期限10年以內年份較新之車輛為準(101年7月以後領牌之車輛),並檢附一年內之檢驗合格及保養紀錄。 2. 租賃車公司提供契約車輛至少4輛及替補車數2輛(含替補駕駛名冊),同契約公司自有車輛須佔比5成以上,並符合各項安全及營業規定。 3. 契約車輛因維修、事故、安檢改善期等因素,並經校方同意者,可由租賃車公司提供同公司合格營業牌照客車替代,同時須於發車前1日上午12:00時前,檢附車籍證件資料向校方報備。 4. 各契約交通車車輛及替補車輛須至監理機關定期檢驗(附檢驗合格證明),並每日自行保養,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保養紀錄每3個月送甲方備查);每半年應至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實施三級以上保養,於保養紀錄卡載明備檢。 5. 履約車輛及駕駛(含替補車輛、駕駛等)基本資料、路線及時刻表,租賃車公司應於決標後30日內,送校方核備,且非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換。校方亦得視實際需要隨時會同租賃車公司共同檢討修正。 6. 車輛應通過環保局之排煙檢測,並檢附二年內環保局檢驗合格紀錄佐證送本校備查。 7. 學生交通車內適當明顯處應設置合於規定之滅火器、行車錄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悠蘭多又
聯絡電話
(03)3825585#511
機關代碼
3.80.5.15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聯絡人
悠蘭多又
聯絡電話
(03)3825585#511
傳真號碼
(03)382558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5,4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7
原公告日
110/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1 10: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租賃車公司以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查合格通過之乙類中型巴士,擔任學生交通車,各交通車車齡須為行車執照原始發照日期起算至履約期限10年以內年份較新之車輛為準(101年7月以後領牌之車輛),並檢附一年內之檢驗合格及保養紀錄。 2. 租賃車公司提供契約車輛至少4輛及替補車數2輛(含替補駕駛名冊),同契約公司自有車輛須佔比5成以上,並符合各項安全及營業規定。 3. 契約車輛因維修、事故、安檢改善期等因素,並經校方同意者,可由租賃車公司提供同公司合格營業牌照客車替代,同時須於發車前1日上午12:00時前,檢附車籍證件資料向校方報備。 4. 各契約交通車車輛及替補車輛須至監理機關定期檢驗(附檢驗合格證明),並每日自行保養,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保養紀錄每3個月送甲方備查);每半年應至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實施三級以上保養,於保養紀錄卡載明備檢。 5. 履約車輛及駕駛(含替補車輛、駕駛等)基本資料、路線及時刻表,租賃車公司應於決標後30日內,送校方核備,且非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換。校方亦得視實際需要隨時會同租賃車公司共同檢討修正。 6. 車輛應通過環保局之排煙檢測,並檢附二年內環保局檢驗合格紀錄佐證送本校備查。 7. 學生交通車內適當明顯處應設置合於規定之滅火器、行車錄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1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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