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 已決標公告

108年AI科技參訪暨美國姐妹校課程交流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詠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6,306
原始預算
$ 1,541,000
底價金額
$ 1,486,30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0.5.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文文
聯絡電話 (03)3692679#511
機關代碼 3.80.5.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
聯絡人 徐文文
聯絡電話 (03)3692679#511
傳真號碼 (03)369742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16
原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6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永豐高中會議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永豐高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19日起至108年5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具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標明營業項目:旅行業者)營業項 2.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實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9日起至108年5月25日止。 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俟補助款入帳後再行核銷)。 得標廠商應隨團協助拍照及錄影行前訓練、出國學習、學生上課情形及參訪過程,並於返國後30日內完成製作成果光碟(每人乙片),兩片分送至永豐高中及教育局高中科收存。上述事項均須完成,依校方召開檢討會,辦理驗收。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5718、傳真:03-339172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文文
聯絡電話
(03)3692679#511
機關代碼
3.80.5.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
聯絡人
徐文文
聯絡電話
(03)3692679#511
傳真號碼
(03)369742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16
原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6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永豐高中會議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永豐高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19日起至108年5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具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標明營業項目:旅行業者)營業項 2.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實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9日起至108年5月25日止。 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俟補助款入帳後再行核銷)。 得標廠商應隨團協助拍照及錄影行前訓練、出國學習、學生上課情形及參訪過程,並於返國後30日內完成製作成果光碟(每人乙片),兩片分送至永豐高中及教育局高中科收存。上述事項均須完成,依校方召開檢討會,辦理驗收。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5718、傳真:03-339172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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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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