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Y-105-C02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輕食賣店主題區域規劃設計、建置執行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決標日:106/02/1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2/08 17:00 | 開標:2017/02/09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200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7/01/25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01/25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7/01/0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洄游創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代碼 3.80.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吟如(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5006,3005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與原有採購案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限應擴充期間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2
原公告日 106/01/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履約期限: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31日止,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廠商需依以下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指定區域工作之供應,並經驗收完成後無待處理事項時止(各項履約事項日期參照勞務採購契約 (草稿)、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合夥或獨資之行號,其營業或服務項目得承辦本採購標工作項目者;公司或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己送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投標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 做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之文件等。 (七)簽具「切結書」及「合作意願書」。 ***更正公告說明: 一、需求說明書【第11頁6、第14頁(五)】及詳細價目表(項目1)部分內容修正,其餘內容未修正。 二、為利廠商作業,延長截止收件時間至106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06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09時30分。 三、需求說明書、詳細價目表、外標封等文件修正,請重新下載更新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吟如(規格),楊明德(採購)
聯絡電話
(03)4225205#5006,3005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傳真號碼
(03)422170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與原有採購案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限應擴充期間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2
原公告日
106/01/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履約期限: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31日止,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廠商需依以下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指定區域工作之供應,並經驗收完成後無待處理事項時止(各項履約事項日期參照勞務採購契約 (草稿)、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合夥或獨資之行號,其營業或服務項目得承辦本採購標工作項目者;公司或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己送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投標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 做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之文件等。 (七)簽具「切結書」及「合作意願書」。 ***更正公告說明: 一、需求說明書【第11頁6、第14頁(五)】及詳細價目表(項目1)部分內容修正,其餘內容未修正。 二、為利廠商作業,延長截止收件時間至106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06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09時30分。 三、需求說明書、詳細價目表、外標封等文件修正,請重新下載更新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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