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新聞中心(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秘書室(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所營事業或章程須載明可從事下列業務: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J399010軟體出版業,其中一項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資訊相關服務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團體。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為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應出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為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團體(公司行號除外),應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標單兼切結書
六、電子領標憑證影本(審查說明如後備註)
七、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