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1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機關首長職務宿舍租賃財物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12/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范青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7,496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80.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宗宏(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3322101#7531
機關代碼 3.80.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聯絡人 蔡宗宏(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3322101#7531
傳真號碼 (03)33332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租賃需求,如有繼續租賃宿舍之情形,機關得以原契約及原價金條件向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機關具有優先承租權利,114、115年度擴充期間計24個月,擴充金額為87萬4,992元。(114、115年度預算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教育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由本機關提供招標文件電子光碟1份供投標廠商自行列印使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30
開標時間 112/12/14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機關首長職務宿舍租賃財物採購案,無須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提供本案履約標的之房地產所有權人。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自然人或公司行號或法人相關證明文件 (1)屬自然人者:檢附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屬公司行號或法人者:檢附所有權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投標標價清單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應徵房地資料: (1)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2)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3)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4)建築物登記謄本影本。 5、企劃書。 6、電子領標憑據(現場領標者免付)。 7、現場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免付)。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4
聯絡人
蔡宗宏(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3322101#7531
機關代碼
3.80.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聯絡人
蔡宗宏(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3322101#7531
傳真號碼
(03)33332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租賃需求,如有繼續租賃宿舍之情形,機關得以原契約及原價金條件向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機關具有優先承租權利,114、115年度擴充期間計24個月,擴充金額為87萬4,992元。(114、115年度預算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教育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由本機關提供招標文件電子光碟1份供投標廠商自行列印使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30
開標時間
112/12/14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機關首長職務宿舍租賃財物採購案,無須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提供本案履約標的之房地產所有權人。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自然人或公司行號或法人相關證明文件 (1)屬自然人者:檢附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屬公司行號或法人者:檢附所有權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投標標價清單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應徵房地資料: (1)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2)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3)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4)建築物登記謄本影本。 5、企劃書。 6、電子領標憑據(現場領標者免付)。 7、現場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免付)。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3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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