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80.4.9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1 - 木製品, 軟木製品, 草及編結材料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宋杰 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4981464#511 |
| 機關地址 | 328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519號 |
| 傳真號碼 | (03)49826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原契約項目、項目之增減,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訂約日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原預算範圍內招標之剩餘款為上限。 (採後續擴充辦理時,如原契約既有項目約定以原單價辦理擴充,不另辦理議價)。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2,746,9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7/17 |
| 原公告日 | 106/07/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7/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25 09:00 |
| 開標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51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3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51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35個日曆天完成交貨及安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有相關營業項目。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或商業)設立證明文件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限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者)。(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經費,補助經費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補助經費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二、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106.7.14更正公告 1.變更招標文件08規格暨安裝參考圖說之二、規格補充說明第2.4.7.點及第6頁參考圖 2.開標日期不變 3.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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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