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預估金額319,750元,擬後續擴充項目、數量如下:項目Apple iMac 21.5吋高階型2.9GHz數量5台,iMac影像教學用軟體Adobe Creative Cloud for teams - All AppsK-12 Site Device License (100User)數量5套。
依原契約價金條件,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期限為決標後12個月,數量依實際需求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
4.與招標文件相關之行業類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本票抬頭為: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學保管金專戶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3-3322783 傳真:03-33291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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