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01218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公務車租賃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決標日:109/10/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租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0,800
原始預算
$ 2,200,000
底價金額
$ 2,200,000
決標折數
87.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3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張俊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張俊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105
傳真號碼 (03)33414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以2年為主,最多不超過3年;每期以1年為上限。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25萬元整。擴充期間所需租金以逐年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0/20
原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7 14:00
開標時間 109/10/27 15: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3樓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零時至110年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 (2)資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 (3)規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型錄或其他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請協助依據本案規格審查表註記編號並以螢光筆標示清楚。)。 (4)價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投標價格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09年10月14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採購需求規範、規格審查表、廠商投標價格清單內,規格3為轎式小客車(5人座) ,請下載更正檔案。 3.原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第二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09年10月19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採購需求規範、規格審查表,規格2車款之引擎排氣量為2100C.C.以上 ,請下載更正檔案。 3.原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7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佩恩,張俊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105
機關代碼
3.80.3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人
李佩恩,張俊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105
傳真號碼
(03)334147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以2年為主,最多不超過3年;每期以1年為上限。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25萬元整。擴充期間所需租金以逐年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0/20
原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7 14:00
開標時間
109/10/27 15: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3樓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零時至110年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 (2)資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 (3)規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型錄或其他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請協助依據本案規格審查表註記編號並以螢光筆標示清楚。)。 (4)價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投標價格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09年10月14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採購需求規範、規格審查表、廠商投標價格清單內,規格3為轎式小客車(5人座) ,請下載更正檔案。 3.原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第二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處秘書室109年10月19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採購需求規範、規格審查表,規格2車款之引擎排氣量為2100C.C.以上 ,請下載更正檔案。 3.原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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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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