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1樓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需為正式登記之丙等(含)以上之營造業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新臺幣47萬元整)
3.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 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主任技師/主任建築師、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4. 電子領標憑據
5.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 工程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
7. 應檢具之資格證明文件補充說明: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附註規定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為利順利發包,依據政府採購法公平公開原則,於111年1月4日上午10時於旨案現場辦理統一現勘(地點:蘆竹二號社區大門口),配合現勘延長等標期,本次僅變更外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日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