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c1070212 已截止

「新住民文化會館」室內裝修設備及周邊景觀工程案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公告日:107/02/21 截止日:107/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1,966,487

押標金
$ 6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80.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540
機關代碼 3.80.33
單位名稱 視覺藝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540
傳真號碼 (03)335438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48,30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本工程屬古蹟修復工程,投標廠商應為丙等以上合法綜合營造業廠商或室內裝修業。 廠商基本資格: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等級:正式登記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b.承攬工程手冊: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特別資格 (1)承包商資格與業績證明: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包古蹟或歷史建築工程,且完成2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工程實蹟證明,並出具完工驗收證明。 (2)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 (3)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資格 (4)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包括小木匠師、泥作匠師): (5)擬聘用各類人員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6)擬聘用各類人員身份證浮貼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540
機關代碼
3.80.33
單位名稱
視覺藝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540
傳真號碼
(03)3354384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48,304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本工程屬古蹟修復工程,投標廠商應為丙等以上合法綜合營造業廠商或室內裝修業。 廠商基本資格: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等級:正式登記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b.承攬工程手冊: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特別資格 (1)承包商資格與業績證明: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包古蹟或歷史建築工程,且完成2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工程實蹟證明,並出具完工驗收證明。 (2)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 (3)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資格 (4)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包括小木匠師、泥作匠師): (5)擬聘用各類人員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6)擬聘用各類人員身份證浮貼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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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6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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