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WEM-016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大溪學資源共享空間室內裝修統包工程案

💰 預算金額: NT$ 405萬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12/11 17:00 | 開標:2025/12/1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2.5%)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12/01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12/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里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50,000
原始預算
$ 4,0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機關代碼 3.80.3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小姐、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888600#214、216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傳真號碼 (03)38886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金額:新臺幣180萬元整。 (二) 擴充期間上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三) 擴充項目:本案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規劃建置文物整飭、典藏庫房及資源共享等空間,請廠商依現況及本館需求規劃空間(詳需求說明書),並繪製細部設計書圖、將設計成果履行(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且於必要時依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與消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申辦取得執照、簽證等有關許可文件。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2 10:0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行政中心會議室(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總務組(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8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並於決標日起120日內經機關完成核定;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2.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施工廠商、設計廠商): 1.施工廠商資格(下列符合資格擇一): ■室內裝修業(E80106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人員登記證;同時具設計資格者,應另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4)其他:有效期限內室內設計裝修同業公會會員證。 ■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4)其他: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土木包工業(E102011):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3)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4)其他: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設計廠商資格(下列符合資格擇一): ■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室內設計裝修同業公會會員證。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單獨投標: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同時具備施工及設計資格之室內裝修業者得單獨投標。 (2)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單獨投標者,另設計廠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並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3)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共同投標:廠商以 2家為限,應由 1家施工廠商及 1家設計廠商共同投標,並由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1)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所載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核算各成員之決標金額,但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並更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註:廠商納稅證明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信用證明文件(詳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採共同投標者由共同投標成員共同繳納或由代表廠商繳納。 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六)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七)採購標單(兼切結書):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八)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電子檔1份。 (九)投標標價清單:1式10份,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十)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小姐、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888600#214、216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傳真號碼
(03)388867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金額:新臺幣180萬元整。 (二) 擴充期間上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三) 擴充項目:本案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規劃建置文物整飭、典藏庫房及資源共享等空間,請廠商依現況及本館需求規劃空間(詳需求說明書),並繪製細部設計書圖、將設計成果履行(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且於必要時依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與消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申辦取得執照、簽證等有關許可文件。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2 10:0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行政中心會議室(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總務組(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8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並於決標日起120日內經機關完成核定;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2.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施工廠商、設計廠商): 1.施工廠商資格(下列符合資格擇一): ■室內裝修業(E80106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人員登記證;同時具設計資格者,應另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4)其他:有效期限內室內設計裝修同業公會會員證。 ■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4)其他: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土木包工業(E102011):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3)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4)其他: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設計廠商資格(下列符合資格擇一): ■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室內設計裝修同業公會會員證。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其他: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單獨投標: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同時具備施工及設計資格之室內裝修業者得單獨投標。 (2)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單獨投標者,另設計廠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並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3)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共同投標:廠商以 2家為限,應由 1家施工廠商及 1家設計廠商共同投標,並由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1)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所載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核算各成員之決標金額,但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並更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註:廠商納稅證明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信用證明文件(詳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採共同投標者由共同投標成員共同繳納或由代表廠商繳納。 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六)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七)採購標單(兼切結書):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八)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電子檔1份。 (九)投標標價清單:1式10份,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採共同投標者,除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由代表廠商簽屬外,應共同具名。 (十)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請依式填寫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採共同投標者皆須個別檢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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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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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5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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