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7,026,348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8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3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桃園市立圖書館行政企劃組)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0日內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乙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乙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6.標單文件。
7.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8.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9.自來水管承裝商: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10.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11.服務建議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乙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乙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置入標單封內)。
7.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8.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9.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10.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11.服務建議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圖書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11:53:33+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7,026,348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3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桃園市立圖書館行政企劃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乙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乙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6.標單文件。 7.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8.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9.自來水管承裝商: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10.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11.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乙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乙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置入標單封內)。 7.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8.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9.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10.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11.服務建議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圖書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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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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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文學館興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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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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