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80.3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巧薇 |
| 聯絡電話 | (03)3379119#219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 傳真號碼 | (03)33519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內總金額4,809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辦理議價會議;或以原契約條件及不高於原價金原則辦理議價(約)程序後續擴充之權利。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1/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0元 |
| 付款方式 | 提供電子檔,自備USB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05 10: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下訂日翌日起240個日曆天內交貨報驗。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廠商須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以供規格審查: 1.檢附符合本規格(含其他配件)型錄(正本或影本) (須標示廠牌、型號),若型錄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規格,須檢附補充說明,前述文件須劃線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 2.各項產品型錄須能以圖片顯示整體外觀。 3.全部產品之文件如係外文者,應中文翻譯註記,以供審核。 4.投標之廠商於投標時,應隨標檢附以下樣品: 消防衣(藏青) 1件、消防褲(藏青)1件。 5.投標樣品得組裝部分,投標之廠商應盡可能隨標組裝,以利機關確認相關功能,惟不影響採購品項主要功能項目者不在此限。 6.承上,該樣品留置本局封存,並由本局暫代為保管,俟評選委員會結束後歸還。 7.廠商如提出同等品,應於投標時檢附功能效益比較表供審查,並明確標示符合或優於於產品之要求,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七) 應繳交服務建議書 (格式、內容詳如評選作業要點所戴)。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災害搶救科陳小姐(03-3379119分機295),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0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