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80.3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珂伃 |
| 聯絡電話 | (03)3379119#692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 傳真號碼 | (03)33519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60,0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76,300,00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0/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 |
| 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 | (一)分隊重建完成後,可以提供同仁完善與安全的辦公空間與生活品質,增進本市消防救災能量。 (二)重建廳舍專為消防勤務規劃,除可符合救災救護業務需求,並可提供民眾參訪教育用途,增進人民防災意識。 (三)有助改善消防機關門面外觀,提升公務機關形象與民眾洽公便利性。 二、 |
| 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 分隊重建暨大隊遷建完成後,可提供98人及4部消防車、3部救護車、1台吉泵車、11部勤務車進駐,以確保平鎮地區及周遭區域之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 |
| 預期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 | (一)預期採購期程:預定於110年10月完成統包發包,於112年12月底完工,113年7月底完成決算作業。 (二)開始使用日期:113年6月。 (三)使用年限:60年。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需自備儲存媒介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10/19 08:30 |
| 開標時間 | 110/10/19 14: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0/11/2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或四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第7條辦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一般建築,無必要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0/19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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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