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
履約期限
114年度:自決標翌日起180個日曆天內應完成。115年度:接獲本局函文通知啟動該年度作業翌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將欲交付本案之各項硬體之廠牌型號及說明填列於「硬體廠牌型號規格表」(如附件1),俾利本局進行評選作業及後續驗收事宜。廠商所填列本表之各項設備廠牌型號、規格、功能及說明將列入本案驗收項目中。
(六)投標廠商需隨標檢附規格文件之型錄,該型錄內容需與交貨產品相符(型錄無載明之規格內容,須另檢附「硬體廠牌型號規格表」且為契約之一部分。投標廠商不得變造型錄,如經本機關審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型錄為變造視同資格不符。型錄如自原製造廠商(或代理商)資訊網站下載者,其內容應請維持原貌,並提供原網址供比對。
(七)型錄內容需能清楚顯示產品外觀樣式、廠牌(或製造商)、製造地及實際規格(數值、功能等)資訊等。規格文件內容為外文時,須另檢附繁體中文對照說明或將符合本採購案規格外文說明處翻譯成繁體中文說明。規格文件上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處,須劃線及逐條標示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項號等。
(八)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一項:「…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受託者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投標廠商應提供通過ISO 27001認證,並提供相關佐證文件影本或詳細敍明如何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相關作法。
(九)投標廠商須具備基本之網路設定能力,本案施作人員須具有網路管理相關證照(如CCNA、CCNP)之證明。
(十)為使投標本案投標廠商了解局本部既有網路現況,本案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3個日曆天(含),本局上班期間(不含例假日)提供場勘,並請於預定場勘日至少3個日曆天前(含)先行向本局承辦員電話預約(本局承辦員提供陪同場勘服務)。投標商應於服務建議書提供現況場勘表【格式不限,內容至少應含括場勘日期、到達時間、離開時間、場勘內容,現況場勘表經由本局承辦員簽名或蓋章(現況場勘表內容若須進行電子排版作業,可不限定場勘當日提交本局承辦員簽名或蓋章)】。
(十一)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李先生,電話03-3379119#709,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