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12/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80.3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1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盈均 |
| 聯絡電話 | (03)3379119#627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 傳真號碼 | (03)33519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2/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12/13 15:3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標單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專案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投標廠商須提出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資訊設備維護案件承做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承作公家機關案件者,請提驗收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承作民間或國外機構、組織案件者,請提驗收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倘為外文者,需另附中文譯本,該中文譯本需經合法公/認證】。) (六)廠商所組成之服務團隊,其受雇人、從業人員至少其中1人應具有以下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1.得標廠商所指派工程師應具備FCNSA或FCNSP或NSE4認證或同等級以上之專業證照,或其他足以證明有能力維護本案硬體式防火牆之相關證照,專責維護本案標的(FortiGate FG-300D),並檢附公司勞保證明。 2.得標廠商所指派工程師應具備CCNA或CCNP認證或同等級以上之專業證照,或其他足以證明有能力維護本案網路設備之相關證照,專責維護本案標的,並檢附公司勞保證明。 (七)廠商於投標時,必須提供防火牆設備之規格說明書或型錄供審查(所檢附型錄係影印者,須加蓋投標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如未檢附則視為不合格標,其內容須符合規範書(貳、履約事項:二、(四)3.硬體式防火牆規格)所列,並填寫廠商投標規格審查表(如附錄6)。如廠商提出同等品時,應提供同等品之廠牌型號、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等相關資料,以供本局審查。 (八)承上,規格說明書或型錄須以螢光筆逐項標示各項規格功能(若為外文,需加入該標示之中文註釋),若規格說明書或型錄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規格時,得以原廠出具之佐證資料輔助佐證(需有原廠簽章),以上均須以螢光筆逐項標示各項規格功能(若為外文,需加入該標示之中文註釋),俾利機關審查。未標示或標示錯誤、標示不清等情形者,視同規格不符。投標廠商對所提出之型錄、照片及相關文件負完全法律責任。 (九)上述相關文件應於投標時檢附。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盧先生,電話03-3379119#697,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2/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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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