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06-15 已截止

106年度空氣呼吸器組(SCBA)救災裝備財物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公告日:106/02/09 截止日:106/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1,760,000

押標金
$ 1,088,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2/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0.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佩璉
聯絡電話 (03)3379119#118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謝佩璉
聯絡電話 (03)3379119#118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2 年內新台幣2176 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並依94 年3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 號函示,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補助金額 2,5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檔 請自備USB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8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值班台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30 個日曆天內交貨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規格部分: 106 年度空氣呼吸器組(SCBA)救災裝備財物採購案 招標規格 原規格: 保固:得標廠商須提供驗收合格翌日起5 年以上全責保固(含耗材免費更換或維修,如有逾5 日以上之維修須先提交備品供使用)及售後服務。並須免費提供本案氣瓶第一次滿三年之檢測(驗瓶)作業事宜及相關檢測報告。 修正後規格: 保固:得標廠商須提供驗收合格翌日起5 年以上保固(含耗材免費更換或維修,如有逾5 日以上之維修須先提交備品供使用)及售後服務。並須免費提供本案氣瓶第一次滿三年之檢測(驗瓶)作業事宜及相關檢測報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佩璉
聯絡電話
(03)3379119#118
機關代碼
3.80.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聯絡人
謝佩璉
聯絡電話
(03)3379119#118
傳真號碼
(03)335195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2 年內新台幣2176 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並依94 年3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 號函示,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補助金額
2,5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檔 請自備USB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8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1樓值班台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30 個日曆天內交貨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規格部分: 106 年度空氣呼吸器組(SCBA)救災裝備財物採購案 招標規格 原規格: 保固:得標廠商須提供驗收合格翌日起5 年以上全責保固(含耗材免費更換或維修,如有逾5 日以上之維修須先提交備品供使用)及售後服務。並須免費提供本案氣瓶第一次滿三年之檢測(驗瓶)作業事宜及相關檢測報告。 修正後規格: 保固:得標廠商須提供驗收合格翌日起5 年以上保固(含耗材免費更換或維修,如有逾5 日以上之維修須先提交備品供使用)及售後服務。並須免費提供本案氣瓶第一次滿三年之檢測(驗瓶)作業事宜及相關檢測報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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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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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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