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自決標翌日起2年內、新臺幣50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並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履約期限
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為確保廠商對本案相關主要維護標的之維護能力,投標時請檢附DLP顯示器(廠牌型號:LUMENS DPS525)、RGB電腦矩陣選擇器(廠牌型號:SIERRAVIDEO PROXL3232V5R),會議麥克風(廠牌:BXB EDC1050、EDC1023、EDC1024)等3項主要設備部分原廠開具之零件供應證明。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3)本案如有規格疑義,請逕電洽本局整備規劃科張先生,電話:03-3379119分機658;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75條及76條提出相關書面異議申訴。
(4)本次為第2次開標,經簽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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