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4 已截止

巴陵一號隧道南側邊坡災害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日:115/05/19 截止日:115/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10,121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3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梓維
聯絡電話 (03)3946061#167
機關代碼 3.80.30.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人 蘇梓維
聯絡電話 (03)3946061#167
傳真號碼 (03)333318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限為驗收及格日起2年內,後續擴充上限為61萬121元,惟本處保留後續擴充增購案須以本府已核編預算或上級機關已核可補助為辦理依據,並以核定補助預算經費及分配額度為最後定案。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補助金額 610,12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7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及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服務建議書。 3. 電子領標憑據,說明如下: (1)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 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 一般證件: (1) 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有效期限內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3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梓維
聯絡電話
(03)3946061#167
機關代碼
3.80.30.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人
蘇梓維
聯絡電話
(03)3946061#167
傳真號碼
(03)333318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限為驗收及格日起2年內,後續擴充上限為61萬121元,惟本處保留後續擴充增購案須以本府已核編預算或上級機關已核可補助為辦理依據,並以核定補助預算經費及分配額度為最後定案。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補助金額
610,12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7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及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服務建議書。 3. 電子領標憑據,說明如下: (1)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 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 一般證件: (1) 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有效期限內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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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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