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3樓會議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不含機關審查工作報告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2.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3.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4.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二) 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3) 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 技師之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2)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三)以上皆須檢附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電子領標憑據
3.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採購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洽本案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景觀工程課(03-3946061#198)謝聿嘉小姐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