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
| 機關代碼 | 3.80.29.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亞榕 |
| 聯絡電話 | (03)3777300#1503 |
|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 |
| 傳真號碼 | (03)37777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23 09:30 |
| 開標地點 | 320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8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0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就業服務業(I701011)、人力派遣業(IZ12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其他(ZZ99999)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維自身權益。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3777300#1801。 三、比減價時廠商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四、為維持良好之工作品質,避免派駐人員異動頻繁,標價清單之項次A、B、C、D、E、F為機關預列費用,廠商無需另為報價,亦不得異動金額,廠商請就廠商管理費用報價即可(已於備註載明);廠商如異動機關預列費用,本處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續處。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六、依桃園市政府110.11.9府工採字第1090280714號函,未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允許於15分鐘內提出說明,以確定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為不合格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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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