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及107年使用牌照稅資料整理及登錄等作業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決標日:106/09/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汎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10,000
原始預算
$ 7,459,600
底價金額
$ 7,420,000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代碼 3.80.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創鉉
聯絡電話 (03) 3326181 #228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26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2段179號
聯絡人 李創鉉
聯絡電話 (03) 3326181 #2287
傳真號碼 (03) 334674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年度(108年)使用牌照稅資料整理及登錄等作業採購案倘未能順利完成招標前,本案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由原廠商繼續作業,但以3個月為限,各工作項目計價以106年及107年決標單價按實作數量每月結算,金額上限為1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9/1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3樓秘書室庶務股(桃園市桃園市成功路2段1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營業項目與本案有相關性之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須為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等相關業務。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若廠商以票據交換所網站公開資料,列印作為信用證明文件,仍應經台灣票據交換所有權人員及經辦員蓋章確認,否則視為不合格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票據或憑證(依投標須知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6.服務企劃書10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9/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創鉉
聯絡電話
(03) 3326181 #228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26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2段179號
聯絡人
李創鉉
聯絡電話
(03) 3326181 #2287
傳真號碼
(03) 334674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年度(108年)使用牌照稅資料整理及登錄等作業採購案倘未能順利完成招標前,本案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由原廠商繼續作業,但以3個月為限,各工作項目計價以106年及107年決標單價按實作數量每月結算,金額上限為1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9/1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3樓秘書室庶務股(桃園市桃園市成功路2段1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營業項目與本案有相關性之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須為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等相關業務。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若廠商以票據交換所網站公開資料,列印作為信用證明文件,仍應經台灣票據交換所有權人員及經辦員蓋章確認,否則視為不合格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票據或憑證(依投標須知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6.服務企劃書10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9/12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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