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5-P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污水處理廠進流及放流管線系統之水質及CCTV監測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決標日:106/0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定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0,000
原始預算
$ 2,062,099
底價金額
$ 1,958,000
決標折數
99.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代碼 3.80.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浦捷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63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污水設施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馮浦捷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63
傳真號碼 (03)30336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62,09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後(106年12月31日)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與原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續 約核算付款,其後續擴充期間預計36個月(107年、108年及109年)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18萬6,297元,廠商得依前一年度提送報告(如 本案工作說明書規定),機關得依前款規定辦理次一年度後續擴充,以 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08:30
開標時間 106/01/20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算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具備「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廢(污)水處理 業(J101060)」等或其他具備可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資格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設施科(03-3033688#3763)馮浦捷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浦捷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63
機關代碼
3.80.25
單位名稱
污水設施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馮浦捷
聯絡電話
(03)3033688#3763
傳真號碼
(03)30336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62,09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後(106年12月31日)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與原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續 約核算付款,其後續擴充期間預計36個月(107年、108年及109年)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18萬6,297元,廠商得依前一年度提送報告(如 本案工作說明書規定),機關得依前款規定辦理次一年度後續擴充,以 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08:30
開標時間
106/01/20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水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算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具備「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廢(污)水處理 業(J101060)」等或其他具備可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資格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設施科(03-3033688#3763)馮浦捷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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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3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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