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結訓之次日起算30日內(最遲為113年11月20日),各項工 作時程請依「113年身心障礙者在職職業訓練手冊」規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經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具備本案招標標的履約
能力,能提供職業訓練軟硬體設備,並具無障礙設施。
(二)應備文件:
1.一般證件
(1)公私立學校:檢具由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非投
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2)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3)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許可證書。
(5)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3.訓練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身心障礙者在職職業訓練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32,662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