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ct106003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桃園孔廟及忠烈祠暨神社文化園區品牌形象系統建置計畫案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5/15 17:00 | 開標:2017/05/16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原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3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機關代碼 3.80.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鑫伯
聯絡電話 (03)3325215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傳真號碼 (03)333769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及數量: (一)擴充金額:130萬。 (二)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擴充次數:以擴充二次為限。 (四)擴充項目:形象視覺系統建置規劃設計、指標暨環境系統規劃設計、形象設計成果展覽及文創商品相關工作等;擴充範圍包括孔廟形象視覺系統建置規劃設計、孔廟指標暨環境系統規劃設計、神社文化園區形象設計成果展覽、孔廟及神社文化園區文創商品相關工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參閱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證明文件 1. 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2. 立案法人、機構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3. 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 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付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付本項證明文件。 (三) 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付本項證明文件。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鑫伯
聯絡電話
(03)3325215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傳真號碼
(03)333769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及數量: (一)擴充金額:130萬。 (二)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擴充次數:以擴充二次為限。 (四)擴充項目:形象視覺系統建置規劃設計、指標暨環境系統規劃設計、形象設計成果展覽及文創商品相關工作等;擴充範圍包括孔廟形象視覺系統建置規劃設計、孔廟指標暨環境系統規劃設計、神社文化園區形象設計成果展覽、孔廟及神社文化園區文創商品相關工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參閱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證明文件 1. 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2. 立案法人、機構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3. 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 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付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付本項證明文件。 (三) 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付本項證明文件。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5 17: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載入中...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