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3、4、5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金額:採購金額(新台幣184萬元)-決標金額(單價×筆數),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標餘款部分為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3、4、5樓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3、4、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3、4、5樓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本案專業技術之測繪業。
2.附件:測繪業登記證、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書、廠商納稅相關證明、公會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後續擴充之金額=採購金額(新台幣184萬元)-決標金額(單價×筆數),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標餘款部分為後續擴充)
2.本案開標時間為107年1月5日上午9時30分,並預計於同日下午14時辦理評選作業,請投標廠商預為準備,俟評選出優勝廠商後,另行通知議價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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