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設施工程科 工程員 程宥傑 |
| 聯絡電話 | (03)3865711#213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
| 傳真號碼 | (03)38663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0.15.3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36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36萬元。 (2)擴充期限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3)廠商履約績效經機關評鑑(或評量)優良(或良好),機關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 (4)擴充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30 09:00 |
| 開標時間 | 110/11/30 09:3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環境保護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共同文件5項,另以工程顧問公司參與投標再檢附4項,或以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參與投標再檢附2項。 ■1. 廠商納稅證明。 ■2. 廠商信用之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以工程顧問公司投標: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 (2) 當年度顧問公司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 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4) 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字號) 以建築師事務所投標: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以技師事務所投標: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6. 電子領標憑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於立法程序中刪減或未通過,機關得按預算刪減比例調整預算金額,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所列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費率乘以固定統一折扣率決標:100%)辦理。 |
| 備註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設施工程科 工程員 程宥傑(03-3865711分機213)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 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
| 評選時間 |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另行通知。 |
| 其他 |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3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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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