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07-A031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4年胸部X光巡迴篩檢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4/01/1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1/06 17:00 | 開標:2025/01/0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醫事放射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72,000
原始預算
$ 1,07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長鴻、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169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736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2年新臺幣214萬4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1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補助金額 12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秘書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1/06 17: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402會議室前(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收發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 114年12月10日,或契約上限金額新臺幣 107萬2,000元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其他:具合法從事醫療院所或醫事放射所之開業執照(任一項符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員人或其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及(2)均需符合 (1)廠商從業人員需具有從事X光攝影之放射師專業技能(投標時須檢附醫事人員專業證書及執業執照影本)。 (2)廠商從業人員需具有放射(或胸腔內科)專科醫師專業技能(投標時須檢附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案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電⼦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 三、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3年12⽉27⽇前(等標期四分之⼀),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採購法41條及施⾏細則43條)。 四、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起10⽇以書⾯向本局提出異議。 五、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現場輔以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長鴻、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169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7360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2年新臺幣214萬4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1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補助金額
12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秘書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1/06 17: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402會議室前(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收發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 114年12月10日,或契約上限金額新臺幣 107萬2,000元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其他:具合法從事醫療院所或醫事放射所之開業執照(任一項符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員人或其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及(2)均需符合 (1)廠商從業人員需具有從事X光攝影之放射師專業技能(投標時須檢附醫事人員專業證書及執業執照影本)。 (2)廠商從業人員需具有放射(或胸腔內科)專科醫師專業技能(投標時須檢附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案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電⼦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 三、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3年12⽉27⽇前(等標期四分之⼀),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採購法41條及施⾏細則43條)。 四、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起10⽇以書⾯向本局提出異議。 五、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現場輔以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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