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欣怡;張秋滿 |
| 聯絡電話 | (03)3340935#2524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 傳真號碼 | (03)33210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1,950萬元,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3/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僅提供書面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4/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4/07 10: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本局402會議前)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2 年 10 月 31日或得標組數上限金額用罄以前 (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 二、其他【1、2項均需符合】: 1.有效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 2.有效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2年3月15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本案為複數決標,廠商投標組數不限,惟各投標廠商決標至多以2組為限。 三、評選委員會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 四、評選須知: (一)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下稱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 3.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及廠商現場簡報進行評分。 4.評選方式:由本局相關人員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之評選委員會,就投標應附具之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符合規定之投標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進行評選,並請廠商簡報及列席備詢(採統問統答方式)。 (1)決定評選服務建議書及簡報之順序:依機關收訖廠商投標文件之先後順序,由本局填列編號後依序審查。 (2)每一投標廠商有權參加評選會議之人數不得超過3人(包括被授權人、代表人及設備操作人員),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3)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5分鐘,第4分鐘時響鈴1次,第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5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 五、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桃園區、復興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3,731,758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中壢區、觀音區 |
| 預算金額_3 | 4,246,38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平鎮區、新屋區 |
| 預算金額_4 | 2,255,480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蘆竹區、大園區 |
| 預算金額_5 | 2,841,232元 |
| 品項編號_5 | 5 |
| 品項名稱_5 | 八德區 |
| 預算金額_6 | 1,864,750元 |
| 品項編號_6 | 6 |
| 品項名稱_6 | 楊梅區 |
| 預算金額_7 | 1,321,550元 |
| 品項編號_7 | 7 |
| 品項名稱_7 | 大溪區 |
| 預算金額_8 | 814,750元 |
| 品項編號_8 | 8 |
| 品項名稱_8 | 龍潭區 |
| 預算金額_9 | 1,021,750元 |
| 品項編號_9 | 9 |
| 品項名稱_9 | 龜山區 |
| 預算金額_10 | 1,402,350元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4/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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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