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02會議室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0.14(衛生局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並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押標金繳納憑證(標價金額5%),以線上繳納押標金,匯款時請註明〔衛生局保管金專戶〕及〔111年度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及相關設備財物採購案〕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大類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 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 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1年7月8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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