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27-A007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0年度「桃園市民醫療小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0/01/1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0/12/21 17:00 | 開標:2020/12/22 11: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0/12/11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0/12/11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敏盛綜合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30,000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2,5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琬茹、吳宜瑩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04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7088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至111年12月31日止)、新臺幣1,23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本局後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樓局長接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A、B均需符合) 有開業執照之醫療院所 A. 應檢具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B.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成為「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其餘請詳見投標須知相關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合作機構至少10家(廠商投標時須檢附10家之合作意向書,可含醫事機構、藥事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公益為目的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等,各投標廠商可與相同機構或團體簽訂合作意向書並檢附)。 二、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評選作業: (一)作業流程: 1.評選前作業: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 3.評選委員辦理評選。 4.評選結果簽報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5.議定價格(以下簡稱議價)。 (二)廠商簡報程序: 1.廠商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回答時間以10分鐘為限。 2.評審委員針對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提出詢問,投標廠商須針對委員提問進行答詢。 3.投標廠商於簡報時應派負責本案之專任工作人員列席詢答,人數限2人以下。 4.簡報之先後順序,按機關編列收訖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5.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6.簡報所須電腦設備,由本機關提供。 7.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任何書面資料或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以維公允。 8.凡被聘請為評選委員者,不得參加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或顧問,亦不得參加投標或協助廠商投標。 四、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2月14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六、廠商不限投1項,廠商得擇1項投標,或2項皆投標,其A項、B項之服務建議書需分開撰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B項(新據點)-蘆竹區(山腳里、新興里、蘆竹里、坑子里、山鼻里)
預估數量 1
單位 式
預算金額_2 6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1,95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琬茹、吳宜瑩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04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7088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至111年12月31日止)、新臺幣1,23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本局後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樓局長接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A、B均需符合) 有開業執照之醫療院所 A. 應檢具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B.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成為「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其餘請詳見投標須知相關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合作機構至少10家(廠商投標時須檢附10家之合作意向書,可含醫事機構、藥事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公益為目的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等,各投標廠商可與相同機構或團體簽訂合作意向書並檢附)。 二、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評選作業: (一)作業流程: 1.評選前作業: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 3.評選委員辦理評選。 4.評選結果簽報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5.議定價格(以下簡稱議價)。 (二)廠商簡報程序: 1.廠商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回答時間以10分鐘為限。 2.評審委員針對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提出詢問,投標廠商須針對委員提問進行答詢。 3.投標廠商於簡報時應派負責本案之專任工作人員列席詢答,人數限2人以下。 4.簡報之先後順序,按機關編列收訖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5.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6.簡報所須電腦設備,由本機關提供。 7.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任何書面資料或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以維公允。 8.凡被聘請為評選委員者,不得參加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或顧問,亦不得參加投標或協助廠商投標。 四、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2月14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六、廠商不限投1項,廠商得擇1項投標,或2項皆投標,其A項、B項之服務建議書需分開撰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B項(新據點)-蘆竹區(山腳里、新興里、蘆竹里、坑子里、山鼻里)
預估數量
1
單位
式
預算金額_2
6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1,95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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