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F後棟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F局長接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F收發室
履約期限
各組於決標日起90日曆天送達本局指定地點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押標金繳納憑據
(第3組:新臺幣3萬1,000元整)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大類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價格審查:
(一)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
(二)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三)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1月13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本案採複數分組決標,每組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惟本案於109年10月28日辦理第2次開標作業時,第1組一般耗材類、第2組化學品類、第4組淨化管類皆已決標予各組最低標廠商,僅第3組無得為決標廠商,爰依需求單位評估依原招標條件續辦第3次公開招標作業。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