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HP-Sec-109014 已決標公告

本局109年「咖啡禮盒」1批財物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9/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唐承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2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0.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連培源
聯絡電話 (03)3325495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連培源
聯絡電話 (03)3325495
傳真號碼 (03)336288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22日17時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營咖啡相關產業者:投標時須檢附行號設立登記資料、咖啡產地認證或其他足以認證之相關文件,本局得於開標後實地查證。 二、其他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計採購不限產地掛耳式配方黑咖啡(咖啡豆烘焙方式不拘),預算每份新臺幣600元整,採購數量為500份,採購標的不限臺灣地區出產(惟投標文件中請備咖啡產地認證文件、進出口報單或其他足以認證之相關文件)。 二、本採購開標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三、決標原則: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請參閱本局評審作業計畫」。 四、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投標樣品,將擇日辦理評審工作(於資格審查後公佈時間、地點);評審前,由本局工作人員統一取各參標之咖啡置入本局另備之隨機編碼信封(外提袋、外包裝袋、盒一同評審),攜至評審會場,再由本局派員燒開熱水後,將各參標咖啡置入評鑑杯,代行沖泡,使用器具為細口壺裝100度C之150~160cc熱水沖泡,每杯沖泡時間約為1:30~2:00(使用繞圓方式沖泡)本局評審小組委員於沖泡開始即檢視沖泡狀態開始評分,廠商代表於評審開始評分前應離開會場,以維評審公正。 五、評審委員依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咖啡,分別就耳掛濾袋材質、口徑/外包裝袋及盒裝(占10﹪)、咖啡粉研磨粗細/均衡度(占10﹪)、乾香/濕香、酸度/甜度、乾淨/醇厚(風味)(占70﹪)、餘韻/平衡感(占10﹪)等4項評分。 六、本案評審方式採序位法辦理,由評審委員辦理序位評比,應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評審委員各評分項目之分項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序位第一之廠商有二家以上時,以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七、本採購案為取最有利標精神標案,評審評分序位第一廠商優先議價。廠商所得之分數平均未達75分,為不及格廠商,不予列入名次,亦不得為議價對象;若各廠商所得之平均分數均未達75分,則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宣布廢標,重新辦理招標。 八、得標廠商之咖啡(參標樣品)將留存於本局,供日後驗收之依據;未得標廠商之樣品由本局另案寄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
聯絡人
連培源
聯絡電話
(03)3325495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連培源
聯絡電話
(03)3325495
傳真號碼
(03)336288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22日17時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營咖啡相關產業者:投標時須檢附行號設立登記資料、咖啡產地認證或其他足以認證之相關文件,本局得於開標後實地查證。 二、其他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計採購不限產地掛耳式配方黑咖啡(咖啡豆烘焙方式不拘),預算每份新臺幣600元整,採購數量為500份,採購標的不限臺灣地區出產(惟投標文件中請備咖啡產地認證文件、進出口報單或其他足以認證之相關文件)。 二、本採購開標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三、決標原則: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請參閱本局評審作業計畫」。 四、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投標樣品,將擇日辦理評審工作(於資格審查後公佈時間、地點);評審前,由本局工作人員統一取各參標之咖啡置入本局另備之隨機編碼信封(外提袋、外包裝袋、盒一同評審),攜至評審會場,再由本局派員燒開熱水後,將各參標咖啡置入評鑑杯,代行沖泡,使用器具為細口壺裝100度C之150~160cc熱水沖泡,每杯沖泡時間約為1:30~2:00(使用繞圓方式沖泡)本局評審小組委員於沖泡開始即檢視沖泡狀態開始評分,廠商代表於評審開始評分前應離開會場,以維評審公正。 五、評審委員依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咖啡,分別就耳掛濾袋材質、口徑/外包裝袋及盒裝(占10﹪)、咖啡粉研磨粗細/均衡度(占10﹪)、乾香/濕香、酸度/甜度、乾淨/醇厚(風味)(占70﹪)、餘韻/平衡感(占10﹪)等4項評分。 六、本案評審方式採序位法辦理,由評審委員辦理序位評比,應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評審委員各評分項目之分項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序位第一之廠商有二家以上時,以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七、本採購案為取最有利標精神標案,評審評分序位第一廠商優先議價。廠商所得之分數平均未達75分,為不及格廠商,不予列入名次,亦不得為議價對象;若各廠商所得之平均分數均未達75分,則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宣布廢標,重新辦理招標。 八、得標廠商之咖啡(參標樣品)將留存於本局,供日後驗收之依據;未得標廠商之樣品由本局另案寄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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