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需求(規格)人員:彭德忠(電話:03-3363661)、採購人員:吳岸條(電話:03-332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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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規格)人員:彭德忠(電話:03-3363661)、採購人員:吳岸條(電話:03-332815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14年12月31日前保有後續擴充,數量以契約項目(如本案標價分析表)及單價計價,金額以8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止;如未於113年12月31日(含)前決標時,則履約期限改為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星期六、日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或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其營業項目需含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
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
1.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
2.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3.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4.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5.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6.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8.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9.E701010 電信工程業
二、投標檢附相關證明及文件:
1、廠商聲明書。
2、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4、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或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其營業項目需含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