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23-AA2 已截止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搬遷南昌廳舍整修(第三期)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15/06/26 截止日:115/07/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4,000,000

押標金
$ 1,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1 - 工址調查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薛人華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742#20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聯絡人 薛人華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742#200
傳真號碼 (03)33813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7.2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完成後,應整合既有南昌營區空間資源,建構兼具行政辦公、動物保護服務、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教育推廣及專業檢驗等多元功能之動物保護服務據點。透過完善空間規劃與設施設備建置,提供友善、安全、舒適且符合使用需求之辦公及公共服務環境,提升本市動物保護行政效能及服務品質。 本案應完成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區、暫留收容觀察室、生物檢驗室及動物病理解剖房等專業空間建置,強化特殊寵物照護管理、疾病檢驗監測、防疫應變及生命教育推廣功能,逐步發展為本市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中心,提升市民參與動物保護及認養推廣之成效。 工程品質應符合建築、消防、機電、室內裝修及相關法令規範,並兼顧安全、防水、防漏、耐用、節能、易維護及未來擴充需求。各項設備與系統應具穩定性及可靠性,確保正常運作與維護管理效益。 整體規劃並應融入無障礙、性別友善、環境永續及節能減碳理念,活化既有公共設施空間,提升公共資產使用效益,打造兼具專業服務、教育展示及動物保護特色之優質園區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7 09:00
開標時間 115/07/1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押標金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次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0日內全部完成。(其餘期限詳如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 施工廠商: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施工)。 (2) 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 2.符合施工廠商資格之一者且具設計廠商資格之一者得單獨投標,廠商資格未具設計廠商資格應以分包廠商代之或共同投標。 3.共同投標(上限為2家):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施工廠商,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設計廠商基本資格之一並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4.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二)應附之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1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03-3326742、03-3250126)薛人華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薛人華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742#20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聯絡人
薛人華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742#200
傳真號碼
(03)338131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7.2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完成後,應整合既有南昌營區空間資源,建構兼具行政辦公、動物保護服務、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教育推廣及專業檢驗等多元功能之動物保護服務據點。透過完善空間規劃與設施設備建置,提供友善、安全、舒適且符合使用需求之辦公及公共服務環境,提升本市動物保護行政效能及服務品質。 本案應完成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區、暫留收容觀察室、生物檢驗室及動物病理解剖房等專業空間建置,強化特殊寵物照護管理、疾病檢驗監測、防疫應變及生命教育推廣功能,逐步發展為本市特殊寵物認領養展示中心,提升市民參與動物保護及認養推廣之成效。 工程品質應符合建築、消防、機電、室內裝修及相關法令規範,並兼顧安全、防水、防漏、耐用、節能、易維護及未來擴充需求。各項設備與系統應具穩定性及可靠性,確保正常運作與維護管理效益。 整體規劃並應融入無障礙、性別友善、環境永續及節能減碳理念,活化既有公共設施空間,提升公共資產使用效益,打造兼具專業服務、教育展示及動物保護特色之優質園區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7 09:00
開標時間
115/07/1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押標金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次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0日內全部完成。(其餘期限詳如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 施工廠商: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施工)。 (2) 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 2.符合施工廠商資格之一者且具設計廠商資格之一者得單獨投標,廠商資格未具設計廠商資格應以分包廠商代之或共同投標。 3.共同投標(上限為2家):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施工廠商,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設計廠商基本資格之一並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4.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二)應附之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1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03-3326742、03-3250126)薛人華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獸醫行政課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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