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4,604,206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空間規劃建築量體建議為地下3層樓、地上約12層樓,總營建樓地板面積約37,136.86平方公尺,規劃興建社會住宅戶數約228戶,另包含里民活動中心、幼兒園、庇護工場、體適能中心等公益設施空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5,000 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商(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允許異業與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二)應附之文件:
1.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3.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新台幣5,000萬元整)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詳附加說明)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正本
6.服務建議書(含電子檔、附件或簡報資料,詳評選須知)
7.電子領標憑據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住宅開發科111年6月24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請詳「北富台修正對照表1110615」。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11年7月19日上午9時00分,開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1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外國廠商投標時,得不檢附公會會員證,但廠商得標後應依我國法令規定取得)。
(1)E101011 甲等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c.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E501011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b.有效期限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E601010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住宅開發科(03-3324700分機2203)黃政羚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住宅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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