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27-3 已決標公告

「變更觀音(新坡地區)都市計畫農業區為產業專用區」委託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1/03/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邦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 1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憶如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7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吳憶如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75
傳真號碼 (03)332054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間上限至114年底止,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陸佰萬元,增購項目為因應本案增加面積或配合審議所需之新增作業等事項。 1.金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陸佰萬元。 2.數量或期間:增購項目為因應本案增加面積或配合審議所需之新增作業等事項。增購期間上限至114年底止。 3.如擴充內容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者,得以換文(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2/10
原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02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2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本案公告發布實施之次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應附具之相關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有效期內)。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有效期內)。 c.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電子領標憑據。 七、服務建議書。 八、切結書1、2(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洽辦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275)吳憶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111年2月9日核准簽辦理。 2.原工作說明書內計畫緣起(略以):「....,且因應產業發展朝三低一高(低汙染、低耗能、低用水及高附加價值)趨勢,....。」更正為「且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引進物流及無空污產業(不含製造業)」。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憶如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7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吳憶如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75
傳真號碼
(03)332054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間上限至114年底止,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陸佰萬元,增購項目為因應本案增加面積或配合審議所需之新增作業等事項。 1.金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陸佰萬元。 2.數量或期間:增購項目為因應本案增加面積或配合審議所需之新增作業等事項。增購期間上限至114年底止。 3.如擴充內容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者,得以換文(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2/10
原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02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2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本案公告發布實施之次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應附具之相關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有效期內)。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有效期內)。 c.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電子領標憑據。 七、服務建議書。 八、切結書1、2(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洽辦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275)吳憶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111年2月9日核准簽辦理。 2.原工作說明書內計畫緣起(略以):「....,且因應產業發展朝三低一高(低汙染、低耗能、低用水及高附加價值)趨勢,....。」更正為「且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引進物流及無空污產業(不含製造業)」。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2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