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608-1 已截止

110年度勞教大樓安全管理維護清潔委外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10/06/24 截止日:110/06/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957,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6/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304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0/06/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2)保全業(I901011) 2.本案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上述基本資格第1.項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本案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第(1)項基本資格,並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 (二) 應檢具文件為: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3.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及經費概算表)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2) 保全業(I901011) 5.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10年6月16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倘決標日逾110年6月16日,則自決標翌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其他:111年1月10日前(以機關收文日期為準,函送機關第6期驗收文件)。 【履約地點】:桃園市勞工教育大樓(桃園桃園區民生路65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98165)藍義隆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6/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3040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0/06/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2)保全業(I901011) 2.本案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上述基本資格第1.項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本案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第(1)項基本資格,並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 (二) 應檢具文件為: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3.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及經費概算表)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2) 保全業(I901011) 5.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10年6月16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倘決標日逾110年6月16日,則自決標翌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其他:111年1月10日前(以機關收文日期為準,函送機關第6期驗收文件)。 【履約地點】:桃園市勞工教育大樓(桃園桃園區民生路65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98165)藍義隆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6/29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