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期限:自本案決標日之次日起2年內。
(二)增購金額:新臺幣900萬元,依實際預算金額及機關需要續辦。
(三)增購內容、數量及期間:依機關實際需要及指定期程,辦理如展品保留之維護保養、展品拆除及場地復原、展品移地重置重組之相關作業、舉辦因本案衍生之活動、增加設置內容、另設置相關衍生之裝置藝術品…等相關工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備本案專業之公司。
(二)應附具之文件:
1. 一般證明文件:
(1)園藝服務業(A102080) 、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專業營造登記證、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
2.納稅證明資料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03-3322101分機5781)嚴春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108年6月12日簽准案辦理。
2.更正本案標的分類。
3.開標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無異動。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108年6月24日核准簽辦理。
2.補充文件說明如下:
(1)公告之招標文件(計畫需求說明書第2頁)所附之現況照片經查旨案現況已變更,補附最新現況照片。
(2)補充提供旨案可供電之位置及電量。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08年6月28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8年6月28日下午2時。
4.開標地點為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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