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華融 |
| 聯絡電話 | (03)3322101#6706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 |
| 傳真號碼 | (03)33673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0.11.2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99,249,175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8/05/02 |
| 原公告日 | 108/03/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5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5/09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5/09 10:3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3種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1家建築師事務所及1家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共同投標或1家建築師事務所及1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至少包括景觀技術服務)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3)以上投標組合皆須於服務建議書檢附聲學顧問或音響顧問之合作同意書。 (二)應附具下列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下列之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標單文件(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服務建議書 (2)建築師事務所及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共同投標者)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 3.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應經公證或認證) 5.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信用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8.標單文件(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9.服務建議書 (3)建築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共同投標)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應經公證或認證) 5.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信用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8.標單文件(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9.服務建議書 【標案名稱】:桃園流行音樂露天劇場暨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永久會址新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附加說明】:本案預計108年4月8日(星期一)辦理招標說明會,地點:桃園市法治路10號4樓(新建工程處401會議室)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張華融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8年4月19日准簽辦理。 2.更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3項)。 3.開標時間、截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8年5月1日准簽辦理。 2.更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08年5月9日上午10時30分,截標時間延長至108年5月9日上午9時截止,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5/09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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