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機關
3.80.15.1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依據條文
GPA第13條第1項第h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符合本採購標的經濟部規定之C301紡紗業、C302織布業、C303不織布業、C305印染整理業、C306成衣業、C307服飾品製造業,或C399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等營業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詳見採購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正本)。
7.服務企劃書。
8.樣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工事務組(03-3381900分機532)郭雅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工事務組107年11月22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經費配置表。
3.截止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10時。
4.開標地點更改為: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工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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