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219-AA6 已決標公告

桃園青埔國際棒球場及青埔運動公園棒球場LED計分板更新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7/0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00
原始預算
$ 4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智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07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楊智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07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現有桃園國際棒球場記分板座落於外野看台外側,於99年啟用至今已超過使用年限,記分板是棒球場設施之一,亦為棒球場重要資訊設備,提供比賽準確資訊,惟每年需花費不少經費修繕零件,借本次更新工程,讓電子設備正常運作,並可提高比賽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7/01/16 13: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主場107年3月15日,2.運動公園10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電器承裝業。 (2)設備製造商或外國公司組織之設備製造業。 (3)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電機工程科)。 (4)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目:土木或結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1-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電器承裝業或設備製造業(國內廠商)單獨投標,其餘資格部分,得以專業分包代之,並於投標時出具「合作同意書」。合作同意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 A.符合上述(1-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四家,並應以電器承裝業或設備製造商(國內廠商)為代表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上網修正需求規範書內容及契約書第7條。 ★應附具之文件:(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1-1)押標金繳納憑據 (1-2)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4)納稅證明(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1-6)屬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有效期限內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1-7)屬設備製造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者) (影本)。 (1-8)屬電機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有效期限內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1-9)屬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10)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07)楊智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智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07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楊智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07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現有桃園國際棒球場記分板座落於外野看台外側,於99年啟用至今已超過使用年限,記分板是棒球場設施之一,亦為棒球場重要資訊設備,提供比賽準確資訊,惟每年需花費不少經費修繕零件,借本次更新工程,讓電子設備正常運作,並可提高比賽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7/01/16 13: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主場107年3月15日,2.運動公園10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電器承裝業。 (2)設備製造商或外國公司組織之設備製造業。 (3)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電機工程科)。 (4)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目:土木或結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1-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電器承裝業或設備製造業(國內廠商)單獨投標,其餘資格部分,得以專業分包代之,並於投標時出具「合作同意書」。合作同意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 A.符合上述(1-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四家,並應以電器承裝業或設備製造商(國內廠商)為代表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上網修正需求規範書內容及契約書第7條。 ★應附具之文件:(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1-1)押標金繳納憑據 (1-2)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4)納稅證明(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1-6)屬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有效期限內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1-7)屬設備製造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者) (影本)。 (1-8)屬電機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有效期限內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1-9)屬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10)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07)楊智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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