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調查組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考量服務之延續性與保護性社工專業久任,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機關於契約期滿前,進行當年度評鑑,評鑑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視實際需要與廠商辦理延長續約, 108年經費預估為3,012萬元109年經費預估為3,012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社會福利相關社會團體、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1、一般投標文件:
(1)社會福利相關社會團體須檢附:立案證書、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2)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檢附:立案證書、法人登記證書、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3)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檢附: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捐助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檢附:開業執照。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3、標單文件(正本,含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價清單)。
4、服務計畫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調查組(03-3322111分機151)劉玲君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調查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