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29-7 已截止

乙未戰爭紀念公園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06/12/29 截止日:107/0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833,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庭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94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許庭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94
傳真號碼 (03)333577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30 09:00
開標時間 107/01/30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期初報告書)自決標日之次日起算3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且聘有土木技師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且聘有土木技師之技術顧問公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證照(科別:土木工程) (2)技師證書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科別:土木工程) (3)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協同執行本採購案之土木技師或建築師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外國廠商 (1)該國政府或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平鎮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03-3322101分機6794許庭維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庭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94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許庭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94
傳真號碼
(03)333577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30 09:00
開標時間
107/01/30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期初報告書)自決標日之次日起算3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且聘有土木技師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且聘有土木技師之技術顧問公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證照(科別:土木工程) (2)技師證書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科別:土木工程) (3)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協同執行本採購案之土木技師或建築師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外國廠商 (1)該國政府或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平鎮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03-3322101分機6794許庭維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景觀暨防災科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